兰州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今日起网上申报

  近日,兰州市教育局正式发出通知,对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作出了部署。根据工作安排,申请者须在11月18日至26日登录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015年下半年兰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种类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在资格认定中视为不合格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
  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辖区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兰州市教育局负责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市的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3日,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在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城关区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五楼教育局窗口)。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现场确认点在户籍所在的县区教育局。
  2015年7月到2016年7月,是省考与国考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期结束后并轨国考。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其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已取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其中一科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以在2015年底前参加补考,补考合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相关阅读:
兰州市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