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8594名 年龄放宽至33岁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594名。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招聘年龄条件放宽至不超过33周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

《通知》明确,2026年“特岗计划”仍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地区倾斜。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重点补充紧缺学科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通知》提出,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年人均4.18万元,中部地区年人均3.88万元。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6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6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通知》强调,各地要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在7月底完成招聘工作。要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要严格规范特岗教师管理,对于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跟进指导,确保招聘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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