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4月1日起报名

  今年春季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网上填报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2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人事处了解到,目前,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尚未实行全国统考,教育部网站报名端口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两个入口,我省的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如参加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国统一考试,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渤大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4月1日—4月10日报名,网报入口: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认定单位:锦州市教育局。
  渤大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类教师资格人员:4月1日—4月10日报名,网报入口: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认定单位:锦州市太和区文教广播局。
  锦州师专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类教师资格人员:4月1日—4月10日报名,网报入口: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认定单位:锦州市凌河区文教局。
  其他社会人员(含在职教师、应届或往届非师专业类人员、往届师范专业类人员等):4月18日—5月10日报名,网报入口: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认定单位:考生根据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认定权限划分,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局认定机构。
  申请幼儿园类教师资格人员:4月1日—4月15日报名,登录“辽宁教育人才网”完成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6月1日—6月14日报名,网报入口: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认定单位: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认定机构;如户籍在松山新区、开发区、龙栖湾新区,“认定单位”统一选择锦州市太和区文教广播局。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照所属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确认地点在市集中审批(办证)服务中心4楼教育局窗口。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在通过了实践能力测试后,于6月1日—6月1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6月15日—6月30日,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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