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教师资格终身制为行业立标准

近日,北京市教委下发《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从2016年起,本市将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每五年为一个注册周期,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明年9月起,本市将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改革后的统考将增设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等科目考查。

教师资格由终身制变为注册制,其意义不仅在于“破”——废除了教师资格的一劳永逸,使那些德行不合格、专业能力不合格教师的退出有了依据;更在于“立”——在原有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增设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等科目的专业能力考核,从而为有志于做教师、适合做教师的人确立了一个教师行业标准,以保证教师队伍的高素质和高水准。

任何职业都有其专有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其应有入职门槛和退出机制,教师职业亦不例外。但长期以来,我国的教师进出机制并不健全——不仅入职门槛很低,退出机制还长期缺位,更重要的是缺乏一套明确的选拔用人的标准。这不仅造成了教师队伍的鱼目混珠,还使那些真正有志于教师职业的人感受不到职业带来的尊严。

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教师把教师工作当作一项专业的仅占总调查人数的3.1%,教师们普遍缺少专业感、专业意识。一时间,似乎只要具备一定的学历,人人皆可做教师。

那么,教师这一职业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特质是什么?

特级教师王栋生曾谈到招聘教师时的一些经历:有的应聘者不是谈教育的理想而是先问户口能否解决,是有否分房等福利;还有个应聘者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本来约好了试讲,但等到了试讲那一天,师生们千等万等,就是不见那位“欲为人师者”的人影。王老师不禁感慨道:这些要么功利心很重,要么连最基本的守信、诚实等做人基本素养都不具备的人,怎能奢望能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呢?

要做一名教师,首先需要做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是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性质决定的。这理应成为师德考核的题中应有之义。根据此次北京市教委规定,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对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其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基本上还都处于“底线考核”,至于统考增加的综合素质内容具体包括哪些?怎么考?能否助力教师这一职业的专业素养和能力,还将拭目以待。

当然,净化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的专业性门槛,仅仅靠出台一个规则性的标准还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采取配套措施,比如改革教师考评机制,以同行评价取代行政考核;比如建立不合格教师的淘汰制和优秀教师的终身教职制相结合的制度等。

从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的角度讲,严格考核的真正目的还在于通过考核净化环境,增强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一方面使那些功利心过重、并不适合做教师的人在入职前“三思而行”,另一方面也要打消真正有意愿、有能力教师的顾虑,为那些有志于从事教师事业的德才兼备的人提供一个既公平竞争有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环境。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