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将于3月17日举行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教师培训基地接受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师教育专业培训和教育实习,培训、实习的具体安排由市州教育局向社会公布。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其中申请高中、初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参加中学教育学和中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参加小学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4张,于201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节假日除外)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考试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及有关事项由市州教育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2013年全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

  3月17日上午9:00-11:00 教 育 学(闭卷);

  3月17日下午2:00- 4:00 教育心理学(闭卷)。

  各市州教育局联系电话号码

  长沙市:0731—84899723;

  株洲市:0731—22663736;

  湘潭市:0731—52310611;

  衡阳市:0734—8810740;

  邵阳市:0739—2293579;

  岳阳市:0730—8805635;

  常德市:0736—7717102(笔试工作),

  0736—7723050(受理申请与面试、试讲工作);

  益阳市:0737—4231504;

  郴州市:0735—2850789;

  张家界市:0744—8223922;

  娄底市:0738—8262289;

  怀化市:0745—2713786(笔试与面试、试讲工作),

  0745—2714168(受理申请);

  永州市:0746—8211005;

  湘西州:0743—8224122。

延伸阅读:
湖南省各市县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2013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
湖南省2013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