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成教师资格认定必备条件

  日前,教育部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7年年底前,全国上千万所中小学教师都将接受培训,今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将成为教师资格认定、升职和评奖的必备条件。
  教育部此举是为了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按照计划,2014年起,各地将分年度组织教师全员培训,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0%,到2017年底,完成全国1000多万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新一轮提升培训。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还将纳入教师和校长培训必修学时,原则上每五年不少于50学时,同时试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认定。
  各地将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推行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同时推行移动学习,教师可使用手机、平板电脑进行学习。
  教育部还将建设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汇聚各地培训课程资源和培训服务信息,启动教师培训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MOOC)建设工作,利用合作项目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
  此外,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将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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