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首批8名“中小学教授”即将诞生

  近日,株洲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正高级教师”推荐考核工作已经结束,14个教学先进教师名单正面向全市进行公示。名单中,两位来自小学的教师最为引人注目,如果他们最终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将能成为首批“小学教授”。
  改革亮点
  职称设置:合并中小学职称系列,增设了正高职称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以职务聘任制为主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在1986年建立的,最主要的问题是等级设置不够合理。
  此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了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九方中学高级教师叶美雄,是此次公示名单中的一员。他说,目前“中学高级教师”是副高级职称,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的职称,中学教师没有正高级职称,只到副高级。改革后增设了正高级职称,相当于大学教授的职称。
  新的职称制度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等。
  评审标准:由以前的注重论文和学历,转变为更强调一线教学水平
  据了解,专业技术水平,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主要依据。在以往职称评选中,比较强调教师的论文、学历,而此次改革将改变这一倾向,更加注重教师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工作经历。
  “新政还要求,申请正高职称还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这在以前的政策中都是没有提到的。”叶美雄说。
  同时,此次改革在评价办法上也有所改革,建立并推广“同行专家评审”机制。在“同行专家评审”机制中,高水平的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成为评委会的核心人员,同时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和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意义
  “有利于提升优秀教师在一线长期任教的积极性”
  不少教师透露,新增的“正高级教师”不只是一种荣誉,如果评上,工资待遇也会相应有所改变。
  “改革肯定有利于提高老师的积极性,绝对是件好事。”九方中学高级教师叶美雄说,早在2004年,他就已经拿到了“中学高级”职称,到了中学教师职称的“最顶端”,而当时他还只有30多岁。也就是说,在接下来20年左右的工作中,职业发展受限,少了很多奋斗目标。于是一些教师为了实现自己的职业愿景,或放弃教师工作,或转而追求行政职务。不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特别是中高级人才在中小学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不利于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同样入选公示名单的,还有贺家土小学的美术特级教师黄建强,为此次公示名单中两名小学教师之一。他说,目前小学和中学职称是相对独立的,一般来说,小学最高职称为“小学高级”,等同于“高中一级”职称,又相当于大学“讲师”的职称。如果想再提职称、提待遇,可能就要到初中或高中任教。如此一来,一些小学优秀教师资源就会流失。他也特别强调,平常提到的“特级教师”也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不属于职务或职称。
  新闻背景
  全省仅两市被列入改革试点市
  株洲市本次可评出8名正高级教师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科长王强介绍,我省株洲市和常德市被列为“全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市”,此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复株洲市首次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8人,按1:2的比例差额申报。
  根据株洲市各县市区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城市四区、炎陵县各2个名额,云龙示范区1个名额,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各4个名额,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5个名额进行推荐。市推荐委员会在上述32人中评选出16人报省教育厅参加评审。实际评选出14人,最后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后,将确定出最后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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