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作弊3年禁考

17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2013年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报名方式 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方式分为先网上注册信息、现场资格审查两个环节。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名,网上注册时间2012年12月17日至20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4日至27日。

社会申请人员可于2013年1月3日至1月8日登陆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xaedu.gov.cn)或西安教育网(www.xaedu.sn.cn)进入“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自行打印《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街办、单位或学校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印章)。

2013年1月7日至1月12日,社会申请人员在完成网上个人信息注册后,方可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报名手续,否则不予受理。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考试内容

2013年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及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中,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

考试费用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费按25元/人/科收取;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按120元/人收取。

应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可报名

本次报名只受理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考试作弊者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

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虚假证件送交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

注:西安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727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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