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圆满结束

  为规范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2月至4月下旬,我省严格组织进行了全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2013年全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总人数为48611人,总科次为92260科次;全省共有14266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双科成绩合格,双科合格率为29.35%;18452人教育学成绩合格,合格率为37.96%;20257人教育心理学合格,合格率为41.67%。为切实组织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我厅今年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全面公开相关信息。2月份,我厅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了《关于2013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将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申请认定程序,以及关于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等有关事项,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承办单位、责任人及有关工作电话等,提前向社会公布,让广大考生及时、准确地知晓有关政策、信息。
  二是切实完善管理规范。根据省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我厅将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确定为了机密级考试,并根据保密工作和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制定了《2013年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对报名、考点设置与管理、命题、制卷、考试、评卷、考试信息与成绩发布、人员管理、保密保卫与安全、违规处理等工作作出了详细缜密的具体规定,明确并落实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点学校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使本项考试管理工作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严格加强考试过程管理。经过批准,在考试前,我厅专门召开了市州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葛建中副厅长、贺安溪副巡视员对组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后,我厅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在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环节,我厅严格按照机密级事项的要求,对工作场所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对所有涉密工作人员严格实施物理隔离,断绝了与外界的一切通讯联系,并请省武警总队支持,派遣了武警战士在工作场所四周执勤警戒。同时,对命题、制卷场地和各考点全程全方位实施了视频监控,以切实防止泄密、失密事件发生。试卷的运输、交接、存放均严格按照有关保密、保卫制度执行。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点学校按照考务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严格按考试程序实施考试。考试过程中,我厅安排专门人员对各市州的考试工作进行了巡视。
  目前,整个考试工作已全部结束,考试合格证书已通过市州教育局发放到考生手中,确保了全省春季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顺利进行,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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