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启动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月1日,巢湖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正式启动。其中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户籍在巢湖市的,其申报材料由巢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但申报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注意在选择认定机构时需填写“合肥市教育局”,确认点为巢湖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户籍在巢湖市的,其申报材料由巢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申请任教学科原则上申报人员要与其所学专业一致,如确需跨学科申请,应参加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的申请人员,在巢湖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上述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时,无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在巢湖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需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认定初中、高中与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所考学科一致。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在巢湖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按照规定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1日开始至7月份结束。6月6日前在巢湖教育网上公示认定结果,7月31日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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