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资格2013年下半年参加全国统考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讯 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山东省将于今年下半年参加试点,山东教师资格考试将纳入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范围,实行国家统考,笔试报名时间为9月9-16日;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
  据悉,改革工作试点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将有所提高。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目前仅要求幼师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目前仅要求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目前初中教师仅要求具备大专学历)。目前已经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到教育局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改革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也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此外,考试内容和科目与“省考”不再一致。“省考”只开设教育学、心理学两个科目;“国考”科目和内容不同,分为《综合素质》和《知识与能力》两门,并将原来在认定环节组织的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纳入到考试环节。今年“两课”考试合格一门的,明年合格科目成绩将不再有效。从考试方式上,“国考”采用纸笔和机考两种方式。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采用机考方式,其余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国考”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这就意味着,考生第一次通过一门,还有一年半的时间考出其他科目。超过两年还未通过,原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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