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有望取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身高限制

  近日,在桂林某高校就读师范专业的大四学生小文(化名)和同学们为一条喜讯奔走相告——今年,广西有望取消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中的身高限制,实行新的体检标准。这意味着个头娇小的高校毕业生,也能“够得着”教师资格的准入门槛。

  个头娇小,体检被卡

  一个月前,小文与同学们一起,到桂林市教育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体检结果令人意外——由于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的“女性身高不足150厘米”,她被认定体检不合格,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这个结果,让满心期待成为教师的小文,如同被泼了一盆冷水。

  同样因身高问题被认定为体检不合格的,还有约20名同学,绝大多数是女生。小个子就不能当教师了吗?同学们回校后,一起查阅相关文件,发现《教师资格条例》第三章第六条规定“……‘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而“身体条件”的具体标准,则参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过查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同学们发现,除了对军校和公安院校等部分学校的生源有身高要求外,对其他专业生源没有身高限制性要求。而广西现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第三条第八款规定,“男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厘米以下”,显然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4月下旬,由小文所在的高校出面,按规定程序向自治区教育厅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

  迅速反应,修订标准

  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自治区教育厅十分重视,立刻着手开展调研。一周后,小文和同学们收到了校方的通知,称“今年广西教师资格认定将取消身高限制”,此前因身高问题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毕业生,有望到医院重新进行鉴定。

#p#副标题#e#

  5月14日,记者向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求证此事,获得了相关负责人的证实。据介绍,该厅正在组织专家,对教师资格体检相关标准进行研讨和修订,但具体情况仍待正式公布。

  记者查看现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时发现,该办法从2004年4月10日印发后实施至今。而近年来,不少省份已经取消了对教师入门资格或招聘办法中对身高的限制,如今广西也有望取消该限制。

  相关链接

  2007年6月,四川省教育厅印发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取消了教师资格认定中身高、体重的要求。

  2009年8月,山西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取消对申请人员的身高、体重限制。

  2010年8月,江西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取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中的身高限制,对初中五年制定向生不再提出身高要求。

  2011年3月,安徽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中,删除对申请体育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身高限制。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