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南大学2013届学生。大四参加海南省教师资格考试(国考)全部通过。成绩合格证书认定有效期是2014年12月。今年我想参加秋季认定。 但是:我户口不是海南,也不在海南工作,我现在在四川泸州市工作,曾咨询过当地教育局关于认定的事情,他们的解释是四川不是国考,没办法认定。 现在这种情况,我可以回海南认定吗?

杨玉婷 提问 • 2014-08-27 1138个人查看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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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您好,根据《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规定: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其他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省份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
    感谢您对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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