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即将开始

  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我区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从4月28日到5月5日进行网上申请。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为: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宁夏区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参加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且成绩在2年有效期内;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及在学期间缺少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应按照《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试行)》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据介绍,我区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5日至11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为5月12日至27日。由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和能力测试,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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