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2013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通知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工作已经开展,凡在濮阳辖区内认定的教师资格,如有遗失,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认定机构申请补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证范围
凡在濮阳市及所辖县区(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华龙区)认定的教师资格,均可在原认定机构申请补证。
二、补证条件
1、教师资格申请表(原表及一份复印件,96年为“过渡表”);
2、补证申请表(可在本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
3、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与原申请表同版的一寸照片一张;
5、所有补证人员集中在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费用自理)。
三、受理时间
每年的3月1日至4月1日(不含节假日),逾期到下一年办理。
四、补发时间
由于补发证书属于非常规证书颁发,受空白证书的限制,一般证书补发时间在六月底。

濮阳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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