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招聘新教师补充公告

  考虑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处于改革试点阶段,根据2012年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具体情况,凡于2012年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认定教师资格学科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的人员给予2013年新教师招聘补报名。
一、时间:2013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点:原市政府西一楼大厅(东街1号)。
二、报名条件(除教师资格要求的规定外)及提供材料,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2013年小学(特殊教育)、幼儿教师公告》(事招〔2013〕第01号)相一致。
三、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材料:1.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与申请学科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考岗位不作调整。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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