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14号)工作安排,盐湖区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包括教师资格证遗失补证的)。
在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时,
选择邮寄的已通过邮局进行邮寄,请注意查收(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入个人档案,请妥善保管)。
选择现场领取的,自公告之日起,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区N12号窗口进行领取。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14号)工作安排,盐湖区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包括教师资格证遗失补证的)。
在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时,
选择邮寄的已通过邮局进行邮寄,请注意查收(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入个人档案,请妥善保管)。
选择现场领取的,自公告之日起,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区N12号窗口进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