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现就我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雅安市雨城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雨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注意:“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特别提示: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时间及申报网址

  2024年我区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批次进行。

  (一)网上申报时间

  1.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2日8:00至4月3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2.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二)申报网址

  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人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四、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

  1.上半年第一批次:5月8日—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区1楼A31号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窗口。

  五、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或学生证等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雨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提交复印件;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提供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由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作为凭证办理认定)。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已参加体检并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认定系统不能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请注意检查上传的《个人承诺书》照片质量,现场确认时不提交该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其他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注意:我区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认定材料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审核确认。

  六、体检

  因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空表由申请人员自行打印),申请人需在现场确认前安排时间带上二代身份证及1张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去指定体检医院现场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医院为: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南三路48号)或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地址: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2号)。

  注意:《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人员自行打印后,再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七、证书领取

  1.证书领取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上半年第二批次: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领取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区1楼A31综合服务窗口。

  3.领取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咨询电话: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 0835-2238242

  八、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并与《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上粘贴的照片、教师资格证书照片一致。

  3.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清楚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以便联系。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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