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24年第一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广大社会考生:

为全面做好石家庄市2024年第一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最大程度满足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10时—3月15日16时,报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石家庄市”,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进入报名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三)有关要求:1.更改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或需在其他测试站点报名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8日9时前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查询”修改或删除本人信息,2024年3月18日9时后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或删除。2.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3.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面向社会人员举办,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在校生建议参加本院校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4.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网上缴费时间及流程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8日15时-3月20日15时。

缴费流程:登陆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缴费系统(https://zw.sjy.net.cn:8082/putonghua/index/),点击“查询缴费号及网上支付→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缴费号,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后将查询到的缴费号输入即可缴纳50元测试费,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将不予安排测试。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市财政账户,无法退款。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后再进行缴费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缴费完成后,考生请于2024年3月21日15时后登陆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缴费系统(https://zw.sjy.net.cn:8082/putonghua/index/),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界面无照片者请更换浏览器重新上述操作。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于2024年3月23日开始,测试天数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测试地点、考场安排、时间等请查看准考证。

五、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注:信息采集中“照片采集”环节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

六、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参测考生可于2024年5月8日起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七、证书发放方式

证书发放采用邮政速递和现场领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需邮寄服务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5月31日登陆石家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缴费系统(https://zw.sjy.net.cn:8082/putonghua/index/),点击“填写邮递信息”,进入EMS邮递界面准确填写本人信息,2024年6月1日-25日EMS会采取证到付款的方式将等级证书送达本人手中。咨询相关快递业务可拨打18132008469。

(二)需线下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2024年6月26日-28日携带准考证集中到石家庄市教育局735房间领取(石家庄市高营大街23-1号,领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八、注意事项

(一)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证件携带不全、缺考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场报到,网上填报信息应与证件信息一致,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考生要提前了解考点地址、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雨雪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四)根据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要求,原测试流程中的备测环节取消,考生经过信息采集等环节后直接进入考场测试。

(五)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请考生进入考场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六)考生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并妥善保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石家庄市语委办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石家庄市语委办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石家庄市语委办咨询电话:0311-8603669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石家庄市语委办

2024年2月29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