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3年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南京工业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jtech.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优秀人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通过邮件方式接受应聘者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所报岗位+姓名+人事代理”命名)形式投送到指定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所报学院+姓名+人事代理”。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及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考核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的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京工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五年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145,025-58139140

  联 系 人:杨老师、闻老师、蔡老师

  邮    箱:hr@njtech.edu.cn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139070

  联 系 人:刘老师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人事代理)岗位表.xlsx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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