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3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一)首次注册期满人员。

  (二)全区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在各级教研部门、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 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 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五)以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符合有关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注册。

  二、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请:10月16日—10月22日,教师本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遵循网上申报流程(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申请,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二)确认点审核并网上确认:10月23日—10月27日,申请人按有关材料要求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材料,所在学校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有关职能部门或所在学校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属实),技术人员登录https://queren.jszg.edu.cn,依照教师提供材料情况进行网上确认,并将申请材料按要求和顺序整理装袋。

完成确认后将《2023年鼎城区教师资格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的电子版发QQ邮箱:414955259@qq.com。

  (三)区教育局初审:10月30日—11月3日,区教育局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校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进行公示(鼎城区政府网),公示期为7天。各学校应当及时将注册结论建议和除合格以外的教师定期注册异常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区教育局。各学校确认点具体初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册要求

  (一)年度考核要求

申请首次注册人员,须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首次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

首次注册期满人员五年一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注册结论为:暂缓;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注册结论为:不合格。

师德师风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应在年度考核中一票否决,注册结论为:不合格。

  (二)教师培训学分要求

申请首次注册者,前五年内培训学分不低于 240 分,入职时间不足五年的按每年不低于 48 学分累计;

首次注册期满人员再注册者,一个注册周期内培训学分不低于 360 分。学分不足而暂缓注册者,需修满注册所要求的学分(首次 注册 240 分/定期注册 360 分)加上暂缓期内应修学分(每年72 分),方可满足学分要求。

  四、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如教师资格证书非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且在2008年以前认定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无法查询验证的,则应同时提供申请人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3、所在学校出具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附件2);

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学分和年度考核证明(附件3);

5、教育教学能力证明(附件4);

6、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复印件。

公办学校教师首次注册只需提供上述材料1、2、3、4、5项,民办学校教师首次注册需提供1—6项;定期注册时需提供材料1—6项,且年度考核证明为近五年;初次聘用为教师的,年度考核证明可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代替。

  五、申请流程

申请人在当地定期注册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 ”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六、有关说明

  (一)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应在当年申请首次注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时间在当年定期注册工作启动时间之后的,应在下一年度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视情节严重情况认定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其注册,并依规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

  (三)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四)定期注册工作完成后,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建档保存。

  (五)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2.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3.鼎城区定期注册教师培训学分及年度考核证明、4.鼎城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证明、5.教师定期注册异常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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