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普通话测试公告

  (一)测试站简介:

  (1)四川音乐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于2017年经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高等院校国家普通话水平专业测试机构(站点)。在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的直接领导和业务指导下,面向四川音乐学院在职教职工及具有四川音乐学院学籍的学生开展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及测试工作,在考务管理上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2)测试站办公点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办公楼1楼113室(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9390025。候测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第1教学楼4楼408教室,信息采集室、测试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第1教学楼6楼601、603计算机教室。

 

  (二)报考对象:

  四川音乐学院师生(在职的教职工、具有四川音乐学院学籍的在读学生)

 

  (三)测试计划:

  计划每年的3月、4月、5月、6月、9月、10月、11月、12月为普通话水平测试月,缴费报名时间为每月上旬(自当月公告日起进行缴费报名,报考名额满后将无法进行缴费报名),测试时间为每月中下旬(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的“报名查询”或“准考证打印”页面中,查询考生本人的报名信息、报到时间和准考证,根据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参加当月组织的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其中6月和12月的缴费报名及测试时间均会提前。

 

  (四)缴费报名:

  当月“报名通知”公告日起进行缴费报名,名额满后无法再进行缴费报名。

  全日制学生缴费25元/人,非全日制学生、教职工缴费50元/人。

  普通本科、附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学生可直接确为“25”元,非全日制研究生、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和教职工,需修改金额为“50”元后再确认,未正确缴够费用不能参加当次普通话测试。临空经济区校区学生暂不参加本次普通话测试。

  通过“四川音乐学院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报名:点击公众号菜单【缴费】→【缴费平台】→【登录】,账号为学号、工号或身份证号码,密码为“000000_Sccm”或“身份证号码后6位_Sccm”。成功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之后,点击左上角【菜单】→【报名系统】→【报名项目】→选择收费内容:【普通话等级考试报名费】进行缴费报名。

  已有普通话测试报名、测试成绩还无法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或存在1年内被系统标记为违纪、作弊和其它情况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况的考生,均无法报考,请不要进行缴费。若已缴费,测试费均不予退还。(详细请在工作日时间电话咨询:028-89390025

  (五)报到时间:

  缴费成功后,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的“报名查询”或“准考证打印”页面中,能够查询到考生本人的报名信息、报到时间即为报名成功,方可参加当月普通话测试。

  报到时间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分配的“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为准。考生只能在报名系统分配的日期内进行测试,不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无法再参加测试。

  (六)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候测室: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第1教学楼408教室)。 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均不能参加考试。 未携带齐证件的考生,作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2)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内参加测试,不在报到时间内的无法参加测试。

  (3)测试现场一经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及1年内的应试资格。 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等,取消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4)考生在测试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领取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除交验应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准考证”原件外,还需交验代领者的身份证。在规定的领证日期内未领取的证书,由省级普通话测试机构或测试站发证处代为保管3个月,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5)报名成功即视为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报名通知、考生须知和准考证的相关内容及要求,考生对报名通知、考生须知和准考证的相关规定内容及要求已清楚并充分理解。报名成功即视为考生本人承诺:1、自觉遵守本测试站所有规定;2、真实准确地提供考生本人的个人信息、有效证件等相关材料;3、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4、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5、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考生本人将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七)等级证书领取:
  (1)普通话等级证书将分发放到考生所在各院系,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所在院系领取证书。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第二十八条、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3)纸质证书将通过测试站发放,纸质证书发放之前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目前已上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卡包。2022年1月1日起,包括2022年以前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在“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资源网”(www.cltt.org)能查询到成绩的均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添加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书。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第十五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注意事项:

  (1)已有普通话测试报名、测试成绩还无法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或存在1年内被系统标记为违纪、作弊和其它情况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况的考生,均无法报考,请不要进行缴费。若已缴费,测试费均不予退还。(详细请在工作日时间电话咨询:028-89390025

  (2)如出现在当月已在本测试站参加并完成测试的考生,但系统反馈考试数据异常、上传失败的,将会分配到下月重新参加测试。

  (3)测试现场一经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及1年内的应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等,取消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4)报考指南:http://jwc.sccm.cn/pcz/bkzn/bk.html

  (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川音普测站”官方微信公众号 发布的最新通知、公告。

 
                                                        四川音乐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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