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二中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1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管理办法》(遂人社发〔2020〕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1名,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

  四川省遂宁市第二中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美术教师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3年按时毕业的四川籍公费师范生,并取得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

  三、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考考生需持本人《公费师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2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岗位需求的其他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免冠彩色近照进行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现场报名暨资格审查地点: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与师培科(遂州中路580号406室)

  (三)报名要求

  1. 报考者报名前应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suining.gov.cn/)、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s://sjyj.suining.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考核

  (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市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事业单位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报考者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采取面试或技能操作测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等。考生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综合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除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工作由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综合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三)公示: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占聘用单位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聘用合同》,并履行服务期内相关规定。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况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本公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和遂宁二中负责解释。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08900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0825-2280942

  四川省遂宁市第二中学校:0825-2261270

  附件:1.遂宁二中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和条件需求一览表    

        2.遂宁二中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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