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3绥化市庆安县招聘高中教师35人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高中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师资配置,切实补足配齐师资力量,全面提升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有效解决高中专任教师数量不足、学科教师结构失衡等问题,确保我县高中师资队伍建设符合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要求,面向师范类大学公开招聘2022届、2023届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22届、2023届全日制统招师范类一表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2、2022届、2023届硕士学历毕业生,要求本科应为全日制统招师范类二表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

  3、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7、违反校规校纪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35名高中教师。其中数学3人、语文3人、英语2人、物理4人、化学2人、生物3人、地理5人、政治4人、历史3人、信息技术3人、日语1人、美术2人。

  三、招聘程序

  1、宣传动员。4月3日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高校网站发布公告,招聘有志愿扎根基层从事教育工作,热爱教育事业的有志青年来庆安工作。

  2、网络报名。庆安县与哈师大、辽师大合作,在校方就业平台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1),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将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未毕业的提供学生在校生证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79110443@qq.com,并致电庆安县教体局人事股工作人员进行确认。电话号码:0455-4340430、13945502802。

  3、现场审查。4月10日早8:00在哈师大松北校区师创空间一楼和4月12日早8:30在辽师大黄河路校区本科招生与就业处举办宣讲会,招聘人员由人社局、教体局、纪检委、编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应聘者应携带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三方就业协议、个人简历、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表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教体局现场资格审查。2023届毕业生因提供不了相关的毕业证书等材料,需提供院系加盖公章出具的证明(见附件2)。

  4、试讲。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内容为所聘学科高一上学期课程,考生现场抽取,准备时间20分钟。

  5、签订协议。面试合格人员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和承诺书。

  6、笔试。8月19日,对招录考生进行笔试复核,成绩低于60分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

  7、报到及体检。8月21日携带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及人事档案到教体局人事股(310室)报到并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考生个人承担。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及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考察复核。8月22日—25日,教体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复核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公示。8月28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10、聘用与待遇。被正式录用的毕业生,由教体局统一调剂使用;由人社、编办、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县财政事业编制,享受我县在职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5年,聘用人员5年内不许调转;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试用期内的权利、义务

  1、试用期内所招大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育部门的安排,严格按新课标授课,不得擅自辞职、离职。

  2、协议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擅自终止协议(大学生没有如实填报真实材料除外)。否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政策解释

  咨询电话:0455-4321781 (人社局干部股)

  0455-4340430 (教体局人事股)

  附件1、黑龙江省庆安县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附件2、2023届学生在校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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