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州理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师发〔2022〕11号)、省教师发展中心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部署,现将我县今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师资格注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认定权限 

理县教育局、理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县“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认定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理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理县的中国公民。

2.驻理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申请初中层次汉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认定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初中层次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我州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我州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上午8:00至10月31日下午17:00

(2)申报网址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理县教育局四楼政工股。

现场确认时间:11月1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内:9∶00—17∶30)。

申请认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及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及复印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五)其他事项

1.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我县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现场确认时请带口罩。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理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837-6824151。

理县教育局  理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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