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 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1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来宾市户籍;

(二)持有来宾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来宾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来宾市有效期内地与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来宾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来宾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的县(市、区),由教育行政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协同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2022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须按各认定机构规定流程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中,来宾市教育体育局确认点的指定体检医院是来宾市人民医院、来宾市中医医院。

体检注意事项:1.采血化验需要空腹;2.不穿着带有金属的上衣;3.因妊娠暂时无法做胸部X线透视的请携带妊娠相关证明材料(如化验单、B超单等);4.结合疫情防控需求,注意时间节点,避免扎堆;5.来宾市人民医院的体检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00;来宾市中医医院的体检时间:工作日8:00-11:00,14:30-17:30(下午不采血)。

体检表(见附件1)要求:1.双面打印(可直接到指定体检医院领取);2.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各县(市、区)确认点申请人请向所属教育体育局咨询体检事宜。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按照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通知公告中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来宾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

(1)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一份(认定机构须电话告知申请人提前准备)。

(2)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局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各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五、认定时间、地点和要求

2022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事宜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和要求

1.时间:2022年10月12日9:00至12月1日16:00。

2.要求:网报时,申请人所填报的详细地址务必与户口簿上地址一致。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2日上班时间。

2.地点:来宾市华侨大道505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207室。

3.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各申请人可以在QQ群(971954902)(或电话:0772-4228526)预约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避免扎堆办理。

(三)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上班时间。

2.地点:来宾市华侨大道505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207室。

3.要求:

(1)本人领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书须本人亲笔签名并在签名处按上红手印)、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在县(市、区)确认点认定的申请人请向所属教育体育局咨询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有关事宜。

六、疫情防控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须提前了解居住地和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积极配合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通过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机构。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各地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五)来宾市各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QQ交流群信息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0772-4228526;QQ群:971954902

兴宾区教育体育局:0772-4228085;QQ群:463264536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0772-4305922;QQ群:856102933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0772-5515033;QQ群:495081380

金秀县教育体育局:0772-6213392;QQ群:993229914

合山市教育体育局:0772-8911955;QQ群:752230985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0772-5217929,0772-5221087;QQ群:56224920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授权委托书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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