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告知书(2)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工作将于3月12日举行。因我市忻府区城区出现新冠肺炎输入性确诊病例,实行严格管控。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组织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1.请密切关注每日国内疫情动态,及时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和“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发布的提示信息,准确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因不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前14天(2022年2月26日-3月11日)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山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并签名承诺,每科目一张,入场时交给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必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参加考试。省内参考考生必须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携带考前24小时忻州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为准)。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低于37.3℃且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等异常情况的方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二、统筹做好考前准备

  考生在考试前应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合理安排行程路线、出行方式并注意交通安全。考试前要仔细检查是否带齐所需证件及考试用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注意事项,按规定参加考试。请考生勿将禁带物品带入考场,凡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入场,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本次考试成绩记“0”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及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温馨提示

  鉴于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我省多地发现确诊病例,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吸取一些人因隐瞒行程、弄虚作假逃避检查而触犯法律的沉痛教训,主动接受各类检查,如实报告(填写)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部分考生受疫情影响被限制出行,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请在本次考试结束后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退费公告,及时办理退费等有关事项。

  感谢广大考生的支持和理解,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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