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2021 年上半年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 2021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 号)安排,2021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 NTCE) 面试时间为 5 月 15 日-16 日。
现就青海省面试考试报名安排 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4 月 15 日—18 日
  2.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时间:4 月 15 日—19 日 17 时
  3.网上审核时间:4 月 15 日—19 日 17 时
  4.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 月 21 日 24 时
  5.打印准考证时间:5 月 10 日—16 日
  6.面试时间:5 月 15 日-16 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 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 有青海省户籍,或是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 省户籍人员,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 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 三年级,3+2 毕业学年)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 习证明报考。
  6.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 范围为:
  (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 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
  (2)具 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 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 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 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 师厅〔2020〕1 号)精神,自 2020 年起,在内地(大陆)学 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8.根据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和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 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 号) 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 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 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 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 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 定,并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 不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报名获 得面试资格参加考试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审核及缴费方式
  1.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 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后, 扫描本次面试通告后附的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注册并登陆微 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审核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操作指 引和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详见附件 1)。
  2.审核方式:2021 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 名试点实行网上审核。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4 月 15 日— 19 日 17 时)在微信小程序内上传相关材料,以便审核人员 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补办。审核时间截止前,考生须随时登陆报名系统、微信小程序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如因考生 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导致报名信息处 于“待审核”状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审核期间如有问题,请按照审核的提示联系相关单位,审核单位不代表面试考试地点,具体面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网上审核只对考生面试报名信息规范性等进行审核,考生学历信息审核将在教师资格认定阶段完成。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应使用报名公告附件提供的固定格式,自编无效。
  3.考试收费 面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缴费时间截 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 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 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 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 价格函〔2018〕513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面试 300 元/人.次缴纳报名考试费。
  4.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系统内需提交本人近 6 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 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白色背景, 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应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原 因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须在网上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 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 考区、面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证件(证明)材料、超过审核期限 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藏语文、英 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 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共 12 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藏语文、 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 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共 18 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藏语文、 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 教育、日语,共 17 个学科。
  5.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 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相同。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 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面试大纲见附件 4。
  五、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 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 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 能。
  (二)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 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 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 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疫情防控工作 所需相关材料,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 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 2 道试 题中任选 1 道,其余类别只抽取 1 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 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 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 20 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2 个规定问 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 5 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 行试讲(或演示),时间 10 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 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 5 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 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 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新增面试科目、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 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
  (五)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 100 分。考生成绩由各分 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六、面试考点
  面试考点设置在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 大学,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
  八、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
  考生可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后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面试结 果。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 自 行 通 过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网 站 ( http : //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 PDF 版本考试合格 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省级承办 机构和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随时 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 看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考前 十四天体温监测、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以确保顺利参加考 试。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 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 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 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 2021 年上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 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 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 2021 年上半年 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 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 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 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 010-82345677)。 咨询电话:青海大学:0971-5315595 青海师范大学:0971-6312533 青海民族大学:0971-8802040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971-6304309
  附件:
  1.青海省 2021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在 线审核程序考生操作指引
  2.学籍证明
  3.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 大纲(试行)(面试部分)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点击查看附件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 年 4 月 9 日

青海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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