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1年第三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场确认及测试公告

  经保定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就组织开展第三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一)现场确认及测试人员要求

  已完成2021年第三季度社会人员网上报名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12月8日 (全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现场确认地点    

  1.保定市市区户籍或者持保定市市区暂住证人员(不含:清苑区、满城区、徐水区)在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一楼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2.保定市各县(市、区),(含清苑区、满城区、徐水区)户籍或持各县(市、区)暂住证人员,在所在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或教师进修学校)缴费、领取准考证。(各县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下文)。

  (四)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非保定市辖区,考生需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暂住证、户口本)的材料;

  2.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费50元(请考生做好现金和微信两种支付方式准备);

  4.行程码、健康码绿码;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自觉排队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

  以上材料不全不予确认。健康码和行程码不是绿码、体温超过37.3℃不接受确认,请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二、测试工作安排

  (一)测试时间

  2021年12月10日,具体测试时段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

  测试均在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保定市七一中路45号,保定市十三中东校区院内)。

  (三)考生测试时需提供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准考证原件;

  3.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见下文);

  5.行程码、健康码绿码;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自觉排队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

  以上材料不全不予测试。健康码和行程码不是绿码、体温超过37.3℃不接受测试,请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三、其他事项

  1.证书发放:考生在各县现场确认、交费得采取快递邮寄方式发放,付费方式为到付,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测试当天填写邮寄地址(为避免交叉使用,考生请自备笔)。请考生务必填写正确地址和可以联系的通讯方式,因地址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证书遗失、破损等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在市进修学校现场确认的,现场领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并缴费,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普通话等级证书正常出证时间为90个工作日。

  3.普通话成绩查询方式: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www.hbzwfw.gov.cn)——个人办事——证件办理——普通话成绩查询/普通话证书查询。

  4.本次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请广大考生知悉,谨防上当受骗。

  5.未尽事宜与保定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联系。联系电话:0312-5061336

 

  各县地址及联系电话

  清苑 清苑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语委办 8110202

  徐水 振兴东路31号教师发展中心语委办  8683768

  满城 满城教师进修学校201办公室    15532212539

  博野 博野县教师进修学校   8328666

  高阳 高阳县建新路北延教师进修学校 6296269

  唐县 唐县向阳南街6号教师进修学校三楼 7495988

  易县 易县教育局二楼203   2412223

  高碑店 高碑店教体局东一楼语委办 6396051

  曲阳 曲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4221368

  安新 安新县教师发展中心二楼 5307399

  安国 安国市教师进修学校语委办 3551935

  涞源 涞源县教师发展中心 106 13011911918

  蠡县 蠡县教体局五楼语委办 6211718

  望都 望都县新城区小学院内 四楼语委办 8446309

  定兴 定兴县教师进修学校 6917270

  涿州 涿州市教师发展中心三楼语委办  3630256

  阜平 阜平县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7220466

  雄县 雄县教师发展中心二楼语委办   5861950

  容城 容城县教师发展中心  5605544

  涞水 涞水县教师进修学校二楼语委办  4895587

 

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情况承诺书 

姓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考前 14 天体温正常;

2.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3.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

4.本人目前身体健康,考前 14 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出现过发烧、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5.考前 14 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没有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本人愿自行放弃考试;

7.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漏报、瞒报、虚报造成相关后果,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关于启动2021年第三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场确认及测试工作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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