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150人考试公告

根据《中共科左中旗第十二届委员会第208次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20〕5号)和《科左中旗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教育系统编制情况及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的实际情况,经旗委、旗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考试的方式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核定编制内设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数量

2021年度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系统三类生)计划招聘150名列编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身份条件:

本次定向招聘根据相关政策已在我旗安置的尚未入编人员。具体包括:

(1)根据《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八个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精神解决部分信访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1〕1号)及《科左中旗落实通办发〔2011〕1号、2号文件精神解决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左办发〔2011〕45号)文件安置的“2002年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及“依据原通辽市人事局印发《关于通辽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与内蒙古大学联合招收全日制定向委培生的通知》(通人劳专字〔2000〕114号)文件,原通辽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与内大或内师大联合招收的、目前尚未安置的、具有委培协议的委培生”,以上人员已经在我旗工作,未办理入编手续人员;

(2)根据《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八个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精神解决部分信访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1〕1号)安置到其他旗县并对调至我旗的“2002年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及“依据原通辽市人事局印发《关于通辽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与内蒙古大学联合招收全日制定向委培生的通知》(通人劳专字〔2000〕114号)文件,原通辽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与内大或内师大联合招收的、目前尚未安置的、具有委培协议的委培生”,以上人员已经在我旗工作,未办理入编手续人员;

(3)符合以上政策安置的教育系统“三类生”,目前在科左中旗内教育系统以外工作人员。

2.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已调出科左中旗工作的人员。

2.被安置后已解除聘用合同(辞职)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22日在科左中旗政务公开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根据旗教体局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6日在各片区报名点组织开展现场报名结果,以报名人员现场核准确认签字为准,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查

将由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范围、报名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工作。

  1. 考   点:科左中旗保康第一中学。
  2.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点。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4.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教育基础理论(50%),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由报名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试卷语种一经确定,不能更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5.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请及时关注科左中旗政务网相关通知并按时领取(打印)准考证。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科左中旗政务网站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科左中旗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举报者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以便调查核实。未用真实姓名或未提供必要线索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内被举报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实属不符合条件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管理

1.公示结束后,按成绩选岗,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2.办理聘用手续之日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予聘用。

五、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一)考生进入考场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二)在考场内设临时隔离区,隔离场所配备一次性防护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免洗洗手液、消杀物品等防护用品。

(三)如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安排到临时隔离区,并立即报告考试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定向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定向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定向招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报名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科左中旗政务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科左中旗定向招聘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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