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人不能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早该“体检”

  不合时宜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又一次被吐槽了。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以“关于糖尿病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问题”为题留言反映:现行的浙江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中,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被判定为“体检不合格”,医学等科技手段已取得较大进步,许多疾病并不会影响工作和生活,2006年发布的《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当与时俱进作出调整,以维护这些人的工作机会和权利。

  教书育人是一项神圣的职业,有些身体方面的问题确实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设立体检关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尴尬。但问题是,现行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承袭自新中国成立初期制定的规范,随着时代发展,繁琐僵化的标准规定越来越显得与现代文明脱节。加之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常常制定执行自己的“土政策”,标准不一频频引发争议。尤其是身高、体重、视力等“硬伤”成为不少申请者的难言之痛,饱受社会诟病。

  糖尿病作为一种内分泌疾病,目前虽然尚无根治的方法,但通过多种治疗手段可以有效控制,完全可以胜任教师工作,被冷冰冰地拒之门外,当然有失公允。而针对身高体重视力之类的体貌方面的苛刻要求,更令人难以苟同。

  一个在“仪表仪容”方面有欠缺的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过程中本来已经付出了更多的努力与艰辛,理应获得最基本的公平与尊重。“为人师表”重点不是外貌,而是内在的高贵品质与仁爱之心。在国际上,不少发达国家一般不就教师资格设置体检要求,只有道德和犯罪记录会导致申请不到资格证书。言教不如身教,他(她)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的精神是对学生最好的熏陶与教育,其所发挥的榜样示范作用将是对孩子的莫大激励。

  针对网友留言反映的“糖尿病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问题,浙江省教育厅从善如流,已经启动了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修订工作,将进一步优化体检指标和标准。但这样的事情,不能止于个案式解决。类似的已经脱离时代的体检标准、录取标准都应该好好清理修正一下。

  值得欣喜的是,近年来,四川、江西、广西、广东等省份都取消了身高、体重等方面的限制,赢得广泛好评,修订不合时宜的体检标准可谓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各地不妨主动对自己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做个全面“体检”,好好修改一下那些不合情理的规定。如果有必要,相关部门也可以考虑制定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用权威的“国标”解决各省份体检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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