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1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进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当前,国内部分省份出现本土零星散发病例,疫情防控不容松懈。同时,进入冬季,气温较低,易发呼吸道疾病,建议广大考生考前加强自我防疫意识,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常态化疫情个人及居家防护。考生登录“新疆招生网”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考前连续14日《体温测量登记表》。
  根据我区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供至少7日内(10月24日起)考前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属地疫情防控对核酸检测时限有明确要求,以属地要求为准),方可参加考试。同时考前需进行健康应试承诺,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下载、打印并本人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
  10月25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准考证》,若出现打印异常情况,请与考试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联系。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有关健康确认、考前准备及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考生须在考前根据考试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考前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属地防疫要求时限为准)、体温测量登记表、健康应试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健康确认,加盖健康合格印章。确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要求进行健康确认的考生,须在第一场考试时提前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核查确认。
  考生进入考点需进行安全检查、体温检测、相关证件核查,考生需保持一米以上适当间隔有序入场。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原则上需要佩戴口罩。
  如考生有隐瞒病情、隐瞒行程、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提供相关材料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因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考生: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或“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新疆招生网地址:http://www.xjzk.gov.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地址:http://ntce.neea.edu.cn
各地(州、市)业务咨询电话

序号 地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联系电话
1 乌鲁木齐市 0991-8810121
2 石河子市 0993-2068185
3 克拉玛依市 0990-6222947
4 奎屯市 0992-3258533
5 昌吉州 0994-2330830
6 博州 0909-2319273
7 塔城 0901-6222139
8 阿勒泰 0906-2122798
9 吐鲁番市 0995-8520238
10 哈密市 0902-2233454
11 巴州 0996-2683851
12 阿克苏 0997-2510260
13 克州 0908-7625029
14 喀什 0998-2313360
15 和田 0903-7862032
16 伊犁州 0999-82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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