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青龙县2020年招聘中学教师53人公告

  为实现高中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适应新高考,逐步解决高中和职教中心教师短缺的问题,根据我县目前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普通高中及职教中心教师85名,现已招聘31名。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再次面向社会招聘文化课剩余岗位53名。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本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县在职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专业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执行。计算机学科岗位要求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3.教师资格证要求:持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和我省特岗教师招聘条件,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报考,再考取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岗位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报考除语文外其他学科岗位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
  5.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
  普通高中和职教中心文化课教师岗位53人。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计算机 合计
数量 9 8 4 6 2 1 10 5 5 3 53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9月9日-9月12日)
  通过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媒体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9月13日-9月15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3日至9月15日17: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电话:03357883503。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交“青龙满族自治县2020年普通高中及职教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近七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承诺书和3张小二寸免冠证件照(注明学科、姓名)。审核通过考生请加入“青龙高中编外教师招聘群457997958     615895468”,便于信息沟通。
  (三)资格复审(9月14日-9月16日)
  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考试。
  9月16日下午14:30-17:30考生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和体育局领取准考证及考生须知,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9月17日、9月19日)
  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时间:9月17日9:00—11:00,地点:青龙第一中学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知识命制一套试卷。笔试考试结束后,封存试卷,由外聘评委统一阅卷。不安排查卷。
  参加面试人数依据不同岗位按照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比例划定。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划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划定范围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均参加面试。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指标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
  9月17日下午16:00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内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9月19日上午7:30开始,地点:青龙第一实验小学)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满分100分,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范围:我县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教材由招聘小组提供。
  应试人员试讲成绩采取外聘评委打分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试讲成绩均当场公布,试讲合格分数为6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3.成绩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名次及各岗位名额确定考核人选。若某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聘用:①有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考生优先;②师范类考生优先;③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④仍不能确定的通过加试答辩取其成绩高者。
  总成绩于 9月20日上午8:30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五)考核(9月20日)
  考核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9 月21日)
  体检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表、小二寸照片1张到达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空腹)。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9月21日-9月23日)
  拟聘人选在青龙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举报电话0335-7883503。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并获得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者可续聘,考核不合格或届时未获得高中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不予续聘。
  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不含精神文明奖);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聘用教师人事档案暂进入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七、其他要求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应试人员参加报名时,保持间距1米,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和个人承诺书,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者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笔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要测量体温,体温≥37.3℃的考生,经医务人员研判,同意考试者,在隔离考场考试。
  3.某个岗位报名人员不足时,剩余岗位指标可根据报名情况调剂到其他岗位。
  4.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青龙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实时信息。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

2020高中及职教中心教师招聘考生承诺书

青龙教育和体育局:
  本人       ,性别     ,身份证号为:                              ,报考 2020年青龙满族自治县中普通高中和职教中心教师。 本人承诺已仔细阅读《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职教中心编外教师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自觉遵守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承诺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及聘期内,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同意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同意解除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个人健康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一二类防控地区)。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
  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观察后已解除医学观察。在相应的内容上划“√”)。
  6.本人14天内未出境外且未与境外返回亲属共同生活。
  7.本人填报的“河北健康码”数据真实。
  8.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的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20 年  月  日
 
附件2:

青 龙 满 族 自 治 县
2020年普通高中及职教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学历
层次
  毕业
学校
  专业  
毕业
时间
  是否
师范
  最高
学历(全日制)
 
毕业
学校
  专业   毕业
时间
 
教师
资格证学段
  教师资格证学科   普通话等级  
应聘
岗位
  联系
方式
1.
2.
 
生源
户籍
  家庭住址  
学习
工作
简历
需从
高中
写起
       年   月至      年   月在                                  
       年   月至      年   月在                                  
       年   月至      年   月在                                  
       年   月至      年   月在                                  
 
资格
审查
意见
 
 
 
 
  审查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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