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科目通知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科目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并报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考试中心同意,自2020年起将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由每年一次改为两次,具体考试时间与全国保持一致。同时,从2020年起增设藏语文学科考试。其中,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均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笔试,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藏语文笔试科目三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命题,与面试分离。
  增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科目,是我省深化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招生考试部门认真做好考务组织工作。有关高校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考试要求做好面试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加强与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衔接,组织各地招考部门和有关高校统筹做好笔试、面试各项工作。

青海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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