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2020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广东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阳江市江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阳江市江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江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阳江市人民医院和江城区人民医院(往新华北路进入)。

  申请人请带一寸彩照(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和本人身份证空腹到医院体检。到市人民医院体检需自带体检表,表格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中的“资料下载”栏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

  体检时间:6月8日——7月17日

  三、网上报名时间:6月22日——7月6日。

  四、现场确认时间:7月2日——7月20日(9:00-11:50;3:00–17:20)(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未按照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确认时带齐需上交和审核的材料及相片(相片格式务必为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及需交的认定材料,请申请人按《广东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执行,此公告可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的“通知公告”(网址:http://edu.gd.gov.cn/)查看,请申请人务必详细阅知此公告内容。

  户籍属于海陵及高新区的申请人,请回到户籍所属的海陵教育局或高新区教育局确认。

       江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662–3109131;

  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662–3825966;

  海陵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662–3889363。

  附件1: 广东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附件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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