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威远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四川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我县将于2020年5月11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我县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威远县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
  (三)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教体局统一到县公安局进行核查)。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全省统一上半年认定时间:5月11日至8月20日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6月22日(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携带以下材料于6月28-7月3日到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三)体检安排
  6月28日-7月5日到威远县教育体育局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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