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流程⑤:申请认定

    五、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是在教师资格面试面试合格后才能参加的,面试成绩3年有效,通过最后这个流程就能领证啦!简而言之认定就是去当地教育局提交相关的认定材料备案。
     (一)认定范围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面试合格后在网上打印即可)的申请人员,意思就是面试合格后的考生。
     (二)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校生生大四最后一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社会考试可在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认定。

     2.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各省市具体要求不同。

     3.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语文,幼儿2甲,其他科目2乙即可。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5.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申请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一致。
     (三)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区县教育(教体)局负责认定。
    (四)认定流程

     1.网上报名: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2.体格检查: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包括(以山东省为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备注:各地具体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不同,考生应以当地公告为准,点击查看:各地认定公告汇总。
    点击查看第4步:面试考试

    点击查看第6步: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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