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9年秋季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本年度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安区的中国公民。

  (二) 驻广安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 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 188 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 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 2019 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 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三)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1)全省统一秋季认定时间:9月23日至12月5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至10月25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请于2019年10月21日—10月29日(工作日)到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股(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渔林街3号)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及复印件。

  4. 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原件及复印件;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驻广安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除去的人事关系证明。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以上材料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8.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请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笔、纸等必须的教学用具,于2019年11月2日上午8:30前,在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小学校参加测试。

  (四)体格检查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人员于2019年11月4日上午7:30前在中国石油广安希望学校会议室(广安区城北昆仑街1号)集中参加体检。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工作完成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2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咨询电话:0826-2248433、0826-2248411、0826—2233326。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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