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邑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大邑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在大邑县行政辖区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3.驻大邑县现役军人和武警;
  二、申请认定资格种类: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于9月23日–10月25日(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注:请注意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国考合格的考生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他申请人员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二)网报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请参阅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四、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一)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五)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正规证件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六)户籍证明及居住证明。
  申请人提交审核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驻大邑县的现役部队军人及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在成都市高校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读研究生,户籍在大邑县的,可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须提交在蓉就读证明材料。
  (七)国考合格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打印件一份。
  (八)未参加国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管理部门办理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未参加国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五、有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安排,县教育局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88222524 (黄老师)


大邑县教育局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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