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鄞州区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 鄞州区教育局负责户籍、居住地、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所在地在鄞州区的人员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国家高新区人员向鄞州区申请认定。

  4.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5.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网报时间为:9月26日~10月9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08:30~17:30。

  2. 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按网上报名要求逐步完成网报。

  注意事项:(1)选择“认定机构”。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宁波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请选择“鄞州区教育局”。(2)选择“确认点”。该页面请选择“鄞州区教育局”。

  三、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

  10月11日~12日,具体确认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

  (二)确认地点:

  鄞州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H40~43窗口(宁波市鄞州区蕙江路567号)(可乘坐公交微56、59、129、150、168、182、183至明州医院北下车,也可乘坐102、107、127、129、133、150、153、159、160、178、180、182、183、188、196、360、362至海关站下车即可)。

  (三)随带材料:

  1. 户口本、有效期内居住证、学生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地部队单位人事证明(以上任一证件原件);

  2. 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 有效身份证原件;

  4. 毕业证书原件(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复印于本人档案并盖有保管部门公章的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7. 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一张用于体检表,一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

  四、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须参加定点医院的体检(其中一项检查为X光胸片),申请人员请按公告提供的体检表样张(见附件1、2)务必于2019年9月23日~ 2019年9月30日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体检表自行到以下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到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宁波市第六医院体检):

  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57号,咨询电话:87018692),体检费用高中、初中、小学约170元,幼儿园约250元(具体以医院结算为准)。

  宁波市第六医院(地址:宁波江东区中山东路1059号,咨询电话:87996228,87996180),体检费用高中、初中、小学约212元,幼儿园未婚约280元,幼儿园已婚约334元(具体以医院结算为准)。

  鄞州第二医院(地址: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前河路1号,咨询电话:55662890),体检费用约175元(具体以医院结算为准)。

  温馨提醒:

  1. 因体检周期较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请尽早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医院进行体检。

  2. 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日清晨空腹前往体检医院;近视者请戴普通眼镜参加体检。

  3. 请根据申报类别正确选择并打印体检表(体检表需粘贴跟网报同一底版的照片)。

  4. 体检表“既往病史其他”栏,请如实填写,并确认签字。

  5. 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体检表上需有主检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

  五、咨询电话

  鄞州区市民服务中心窗口:88226725;鄞州区教育局:89295209、89189436(其中,10月11、12日联系电话为88226725)。

  附件:
  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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