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平市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满足乐平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任教的要求,不断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乐平籍在外任教人员回乡任教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对象
  1.在乐平市外任教的乐平籍教师。
  2.在乐平市外任教的非乐平籍教师,其配偶属乐平籍或在乐平工作的。
  3.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的教师。
  二、调入条件
  1.通过各级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人方式参加工作,在编在岗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
  2.身体健康,截止2019年8月31日,中学男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中学女教师35周岁以下;小学、幼儿园男教师35周岁以下,小学、幼儿园女教师30周岁以下。特级教师及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且无违纪违法行为。
  4.“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人员,必须达到聘用单位或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三、调入名额
  按照进出平衡的原则,补充一年来调出及辞职的教师,具体选调学校、学科及名额视报名情况再定。
  四、办理程序
  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调入对象于8月12日至8月14 日(上午8:0-11:30,下午2:30-5:00)向市人社局事业管理股或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提交如下材料,超过截止时间将不予受理。
  (1)书面申请。本人书面申请调回乐平市任教。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毕业院校及专业、教师资格证种类、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工作以来任教情况、调动原因等。
  (2)在编在岗证明。证明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及年限、在编在岗情况、任教情况。证明需所在学校、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盖章(证明表格见附件)。
  (3)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近三年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证明。
  (4)非乐平籍而配偶属乐平籍或配偶在乐平工作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的证明或配偶属乐平籍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根据调入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抽调相关人员共同完成。资格审查合格者列入调入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调入工作全过程。
  3.调配。市人社局将拟调入人员的情况报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相关调配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调入对象原则上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市教体局根据调配对象的任教学段及学科,结合全市各中小学校的教师缺额、缺科情况,按照学段对等的原则,提出分配意见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通过后,将其分配到相关学校任教。
  2.调入对象必须服从市教体局的岗位安排。
  3.调入对象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在新进单位需按现有岗位重新竞聘,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待遇。
  4.为保证调配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有关调配工作规定,对违反调配纪律和有关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乐平人社局事业管理股:   0798-6567316
  乐平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98-6786619
  附件: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证明登记表Files/2019080508524739071.xls
  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平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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