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2019教育局选调中教师87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发挥骨干教师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教师队伍整体质量,根据我市教育发展和2019年秋季学校教师需求情况,参照《公务员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的规定和要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学科骨干教师充实我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为做好公开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选调,吸纳各学科骨干教师,发挥引领效应,增强市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师资力量,推动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二、选调岗位
选调中小学各学科骨干教师87名(详见附件1),被选调者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而定。

  三、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格条件
选调的学科骨干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中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相关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身体健康,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行为。
2.学科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中学骨干教师要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骨干教师要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且已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评为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或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等,职称可适当放宽至中小学二级教师。
(3)曾被县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本专业教科研成果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等部门一等奖及以上的奖励;或担任县级及以上示范高中、一级学校、规范化学校或同层次学校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新录用(聘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时限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9:00—8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选调人员登录海口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入“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学科骨干教师”专栏,查看报名公告。并按照公告规定要求在指定的“报名入口”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①《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中小学优秀学科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③教师资格证
④职称资格证书
⑤毕业证
⑥学科骨干教师证书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获奖(荣誉)证书、各类业绩材料及任职文件
⑧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报考者对其本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或不予选调。
(三)审查资格。
1.由海口市教育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2.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入围业绩评审。报考者在面试答辩环节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
(四)考试(业绩评审)。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业绩评审,业绩评审由材料评审、面试答辩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材料评审按照30%比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答辩按照70%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材料评审
(1)评审方式:专家依据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报考者本人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
(2)考核内容:主要评审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学业务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工作经历业绩等方面。
(3)成绩公布:材料评审分数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答辩
材料评审结束后,根据量化评分的结果,依据所报同一类选调计划数,岗位选调人数≥10的,按照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岗位选调人数<10的,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材料评审末位同分的报考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1)考评方式:个人陈述、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
(2)考核内容:考察教师的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
(3)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同时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如下: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材料评审分数高低顺序排列。如材料评审分数在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业绩评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各选调需求学校各自组织。考核和体检后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人选。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选调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工作主要注重对选调人员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是否在编在岗、拟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考核。被考核人员必须取得原工作单位同意。  
(六)进行公示。
根据业绩评审、考核和体检结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名单,并经海口市教育局党组审核通过后,拟选调名单将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教育局负责调查处理。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栋南楼5043室 邮编 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95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4600
监督电话:0898-68724591
 
附件:
   1.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面向全国选调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计划表
   2.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面向全国选调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

  1.2019年海口市教育局面向全国选调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计划表.xls

  2.2019年海口市教育局面向全国选调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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