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的统一部署,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9年5月18日至19日进行。现将我区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9年4月16日至19日,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报考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中职文化课及中职日语、俄语考生除外)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时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报考日语、俄语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区为报考考区;户籍不在广州的,选择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在读生(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二、黄埔区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为维护考试公平,加强对考试人员的身份识别,本次面试将在材料审核阶段进行指纹采集和人脸识别,请考生本人按时到我区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5日(上午8:45-11:45;下午1:45-4:30)

现场审核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2号楼8楼

(一)现场审核材料

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在黄埔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户主页复印件)。

2.人事(劳动)关系或居住地在黄埔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广州居住证(相关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3.在就读学校所在区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1。

4. 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在所报的广州南沙考区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24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须于4月26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缴纳面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人脸识别技术将继续运用进行考生身份审核,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人替代考生报名、考试,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参加2018年下半年及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9年上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更多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请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gzedu.gov.cn/gzsjyj/zgrz/list.shtml)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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