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宁波市江北区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

  江北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申请人需满足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三者之一在江北区范围内,方可由江北区教育局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本区教育局受理审查后,报宁波市教育局认定。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具体操作流程、函件样式另行通知)。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为4月11日- 4月1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网报系统”。申请人首次登录须注册账号,进行实名注册。申请人须在“个人信息中心”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其中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证书信息、学位证书信息须核验或补充。

  2.阅读“申请人必读”。在顶部导航栏找到“业务平台”界面,选择教师资格认定须知,阅读申请人必读。

  3.下载“个人承诺书”。按个人承诺书的说明进行操作,待报名时使用。

  4.填写“身份信息”。

  5.选择“认定机构”。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相应“县(市、区)级认定机构”。

  6.选择“确认点”。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之一的“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注意选择认定机构相对应的确认点。

  7.填写“认定信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认定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板),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申请人将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完成”。请您务必在系统“业务平台”界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记录中点击“注意事项”,查看相关内容,在认定状态处查看认定进度,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

  4月18日和4月19日。具体确认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逾期恕不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确认地点:

  宁波市教育局江北区确认点: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168号江北区实验小学阶梯教室一楼

  (三)提交随带材料:

  1.户口簿或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学生证;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保管部门公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免冠照片2张。 

  四、集中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参加定点医院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片),为方便申请人就近体检,申报普高、职高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将在受理申请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定点医院集中体检。

  体检表在现场确认时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书面通知。体检报告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申请人无需前往医院领取体检报告。

  五、咨询电话

  江北区教育局:87629553

  (宁波市教育局:87266142,海曙区教育局:87328053、87291890,镇海区教育局:86274202,北仑区教育局:89383955,鄞州区教育局:89295209、88226725,奉化区教育局:88526194,慈溪市教育局:63919195,余姚市教育局:62820609,宁海县教育局:65207905,象山县教育局:65732890、65733534)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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