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2017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合肥市教育局《2017年春季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及《包河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的规定和要求,经合肥市包河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下列拟通过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7年5月25日—5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51-63357133。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提供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1.请拟通过人员认真校对个人信息(姓名、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联系,电话:0551-63357133。 
  2.证书发放要求:集中发放时间为6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17:00,发放地点为合肥市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24号综合窗口,联系 电话:0551-63357906  63357907,请申报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的人同时携带两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

  3、应届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2017年春季包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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