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2017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二)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杭州市下城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审查,共有126人符合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法定要求和条件,分别获得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次《下城区教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方式如下:
  1.在复审时选择直接送达的通过人员:于2017年6月9日(周五)(9:00—16: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地址:下城区凤起路国都公寓18幢406室。
  2.在复审时选择邮寄送达的通过人员:6月8日认定中心将决定书和资格证书用到付快递寄往通过人员所留地址。
  未在附件名单中公布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至6月1日16时之前向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电子邮件信箱为 17197742@qq.com )或来电(81392807  81392812)提出。
  请未通过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6月9日(9:00—16:30)到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下城区教育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领回本人的小两寸照片等。领取地址:下城区凤起路国都公寓18幢406室。
  通过和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领取的,均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凭申请人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81392807  81392812

杭州市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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