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学能力测试及体检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公布及体检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查询:
请通过以下网址自行查询惠州市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hzjy.edu.cn/jszg/CJCX.aspx 如果考生对结果有疑问,可按以下步骤复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
1.申请
考生本人可在4月18日(逾期不办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到市教育局四楼403室教师继续教育科提出复查结果的书面申请。申请时请携带好按要求填写《惠州市申请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登记表》申请核查。注意:不可别人代办,逾期不再办理核查工作。《惠州市申请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核查登记表》请自行从附件一下载。
2. 复查
由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负责对评审老师的签名测试表记录情况及打分进行重新核查。核查只重新核算结果及记录情况,核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及考场规则的掌握宽严问题。核查有误的,无论是正结果还是负结果,均予以改正。
 3.处理
在受理复查结果的书面申请的一个工作日内,对复查后发现结果有误的考生,市教育局将对其结果进行更改。更改后的结果由专人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结果无误的考生也会由专人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二、 体检对象:
申请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说课结果和面试结果分别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无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地点: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门诊部(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69号(三栋段),联系人:赖主任 电话:13539239908
四、体检时间:
4月22日上午:8:00—10:30。逾期体检将取消申请资格!请考生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尽量避免高峰时期前往体检。
五、体检须知:
1.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天8:00前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门诊部报到。
2.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3.体检前一天晚上应早睡、忌酒,体检当天早晨空腹(禁食、禁水),抽血后方可用餐(早餐自备)。
4.近视者自带眼镜。
5.体检费需自理(如需咨询体检费用,请致电:赖主任电话:13539239908)
    6.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门诊部缴费、领取体检表,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7.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请参阅附件二。
六、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于4月28日18时后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的公告栏和教师资格栏上公布。
 

惠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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