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2016年第一批教师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办中小学2016年7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现对拟聘人员(271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人才人事科(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大道光明新区管委会大楼611办公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88211652)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最终是否聘用,以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的审核结果为准。

    附件:光明新区公办中小学2016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拟聘人员公示(第一批).xls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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