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二)

  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杭州市下城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审查,共有135人符合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法定要求和条件,分别获得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在附件名单中的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于2016年12月13日(周二) 9:00—— 16: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下城区教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证书地址:下城区凤起路国都公寓18幢406室。

  未在附件名单中公布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因此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至12月5日16时之前向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电子邮件信箱为 zxhpxb@163.com )或来电(81392812)提出。

  请未通过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2月13日(9:00—— 16:30)到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下城区教育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领回本人的小两寸照片等。领取地址:下城区凤起路国都公寓18幢406室。

  通过和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领取的,均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凭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

  联系人: 曾老师

  联系电话:81392812

  附件: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xls

杭州市下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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