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2017教师招聘240人公告

    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2009】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奉贤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

(一)2017年应届毕业生

1、上海市户籍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2、非上海市户籍

(1)全国重点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3)非重点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本科阶段必须是省级及以上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限招中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地理教师岗位)

(4)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社会人员

1、2015、2016届奉贤户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本市外区县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三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本科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3、外省市在编在岗公办教师: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专业对口(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学科对口,艺体类专业毕业生详见第7条);

2、应届毕业生须达到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成绩积点(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大专生须达到取得大专学历的成绩积点);

3、应届和历届毕业生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425分及以上)等级证书;艺术及体育类毕业生报考所学专业岗位,对英语等级不作要求,如有,可计入基本分;

4、对计算机等级证书不作要求,如有,可计入基本分;

5、应聘语文学科、学前教育岗位的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应聘其余学科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历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说明:参加11月5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如其他条件符合,则凭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预先报名。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将于12月13日可网上查询,届时预先报名的人员,于12月15日之前将本人成绩结果交至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教师资格笔试成绩不合格或过期不交成绩者,不得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测试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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